中央: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

2014年10月28日18:27  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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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新华社“新华视点”微博消息,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今日发布,《决定》于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。

  《决定》指出,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,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,不得提交讨论。

  《决定》要求,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,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、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,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、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
(原标题:中央: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)

(编辑:SN089)

文章关键词: 四中全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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